被追稅逾3億 陳振聰控律師行疏忽再押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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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7/07/24 13:34

最後更新: 2017/07/24 13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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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正於獄中服刑的商人陳振聰,於2010年被稅局追討欠稅3.47億元,陳於獄中透過律師入稟指控替他處理稅務事宜的律師行專業疏忽,要求賠償。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提訊,答辯人一方指需時等候法律意見等,申請寬延期限21日以存入文件,聆案官最終批准寬延期限2周。

原告人陳振聰(54歲),答辯人為高李葉律師行。入稟狀指,稅局於2010年向陳振聰追討23項物業稅及兩項利得稅,共涉3.47億元。陳於2010年2月及7月期間委託答辯人處理有關稅務事宜,其間答辯人涉專業疏忽、違反協議及責任,遂要求答辯人賠償。